本报讯(通讯员 王梦芝 王洪滨)日前,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表彰2018年度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的通告》(浙自然资函〔2019〕66号),全省共有12个县(市、区)被评为“2018年度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我区名列其中。 为创建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历年来,我区结合本地实际,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运用规划管控、计划调节、政策创新、考核评价等手段,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多措并举、部门联动,全区上下齐心协力,不断促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高。经过多年努力,终于成功创建了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此外,荣获“2018年度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称号的各县(市、区),将得到3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区用地指标紧缺的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