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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告知的可用平台竟变违建?

时间:2020-11-25点击:
  近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中队的执法人员在半天时间接连收到6起投诉举报,均指向我区某小区某幢用户存在违建的情况。

  执法人员立即赶赴该小区,现场勘查了解情况。执法人员来到举报中所反映的其中一户业主的二楼阳台后,发现现场有三四名工人正在施工,执法人员立即要求他们停止作业。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该违建钢架连接主楼墙体外立面,宽约1米左右,长度和整幢楼的长度所差无几,达到40多米。经了解,该幢2楼3个单元6户业主都参与其中。同时,执法人员发现最东侧的户主已经拆除了自家阳台的栏杆,可以随意进出该平台。执法人员立即要求物业人员联系业主到场说明相关情况。

  在6户业主陆陆续续赶到现场后,执法人员向他们进行了说明,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搭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都属违建,建议各业主停止建设,自行恢复原状。“当时我们这层楼买的比上面几楼都贵几千元,就因为开发商说我们可以使用这个平台,而且我们跟物业管理人员也提前报备过了。”部分业主向执法人员解释道。

  对此,执法人员一方面澄清说明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管理人员都没有权利允许违法建设,另一方面,该平台外侧的墙体最高不过半米,如果业主拆除原有阳台的栏杆,使用该平台会产生极大的安全隐患。且该幢建筑临近城市主要街道,违法建筑会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在执法人员的耐心讲解下,几位业主理解了该行为的危害性,并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承诺会自行整改。

  目前,该处违建已整改完毕,恢复原样。

  执法人员提醒市民,购房时,对于除房产证上能实际标注的情况外的顶层公共平台和不上人屋面等,开发商无权随意处分或出售、赠送。市民要警惕虚假宣传、虚假承诺陷阱,谨防上当受骗,避免利益受损。

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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