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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等级化管理

时间:2019-06-14点击:
记者 戴鼎威

近日,记者在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县将对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等级化管理。

目前,我县共有191家单位被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中,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94家;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31家;国家机关3家;邮政、通讯枢纽2家;客运车站1家;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6家;发电站和电网经营企业2家;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11家;另外,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有29家。

我县将从火灾隐患和消防管理两方面,对列入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等级化管理,共分四个等级。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上为A级;80分以上为B级;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对评定为C级、D级实施督办,评定结果将作为行业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函告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限期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情形的,将提交县政府挂牌督办。另外,对评定为D级或连续两年评定为C级的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评优和各类优抚政策享受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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