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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人民政府公告

时间:2018-03-23点击:
为加快推进“名县美城”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根据天台县城市总体规划、天台县城市房屋征收年度计划和房屋征收部门提出的《关于审核天台县天台山西路(寒山路至栖霞路段)两侧改造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建议书的请示》,经研究同意确定天台县天台山西路(寒山路至栖霞路段)两侧改造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现将征收范围公告如下:

天台山西路(寒山路至栖霞路段)两侧改造工程房屋征收红线范围内(具体详见征收红线图)。天台山西路东侧(临三茅溪):东至三茅溪,南至栖霞路,西至天台山西路及上清溪路,北至寒山路。天台山西路西侧(临行政中心):东至天台山西路,南至现交警队南侧路,西至行政中心,北至西演茅新村。

经初步摸底汇总,合计共有企事业单位20余家,个人房屋约90家,总用地面积约101883㎡(152.82亩),总建筑面积约101773㎡。

特此公告。

天台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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