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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太任性 挑战法律付代价

时间:2020-10-15点击:
  原本只是一起普通盗窃案,被告人非但不积极配合争取宽大处理,反而在检察院撒泼打滚抢卷宗,对着辅警又抓又咬,使出十八般耍赖“武艺”,最后落得刑罚从拘役变成了有期徒刑。

  被告人陈某今年33岁,家住涌泉镇。镇上盛产的涌泉蜜橘远近闻名,每年10月中下旬到12月底是蜜橘的上市期。陈某知道有些橘农会提前将橘子采摘下来,存放在野外简易棚里,第二天再运输出售,他想着从中捞上一笔。

  去年12月12日凌晨,陈某叫上朋友洪某、朱某开着一辆五菱汽车来到橘园附近,准备偷走存放野外的橘子。洪某负责开车,朱某在村口望风,陈某负责把橘子搬上车。三人合作共偷了68箱橘子,又连夜将橘子送到杭州富阳进行贩卖。这些被偷窃的橘子和塑料筐共计价值4329元。

  今年8月12日,陈某因此案在市人民检察院讯问室接受谈话时,向工作人员提出不交罚金、索要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无理要求。被工作人员拒绝后,陈某趁人不备,一把抢过案件卷宗,威胁要撕毁,接着又躺在地上继续撒泼:“我就赖在你们这了!吃住都在这里!”

  大洋派出所民警接警后来到现场,劝说陈某不要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但陈某完全听不进去。民警便强行将其抬出询问室,其间,陈某用嘴咬伤辅警王某、蒋某,还用手抓多名工作人员。最后其他民警赶来支援,强行将陈某带离了检察院。经鉴定,辅警王某左上臂被咬伤,损伤程度达轻微伤。

  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窃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妨害公务罪、盗窃罪。

  9月1日,市人民法院做出判决: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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