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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又一4000万房产被法院查封 户主:做生意99%都欠钱

时间:2019-12-12点击:
  因股权转让纠纷,李某成为被执行人。因李某拒不履行全部法律义务,西湖法院计划对李某所有位于武林壹号一套332平米、市场价值4000万的房产进行腾退。

  新闻背景

  2010年10月,夫妻李某、陈某作为江西某公司股东与国土资源局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2011年5月出让人国土资源局将宗地交付给受让人李某、陈某。因公司资金周转问题,李某、陈某将公司股权转让,2011年5月,李某、陈某作为甲方与黄某等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甲方将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乙方,其中还约定甲方督促国土资源局完成土地拆迁平整工作,如时间超过90日还没有完成拆迁工作,每逾期一天,甲方需要承担乙方已支付金额的相应利息。因李某、陈某未按期履行协议,2016年4月,黄某等人向西湖法院提起诉讼,经西湖法院一审和杭州中院二审,最终判决李某、陈某赔偿黄某等人违约经济损失937万余元。

  2018年10月,因李某、陈某未履行生效判决,黄某等人向西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李某、李某拒不履行,西湖法院对李某、陈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强制措施。执行期间,李某、陈某多次向执行干警表示会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却屡次爽约,以期通过这种方式拖延执行。

  2019年11月,执行干警前往李某、陈某所有位于杭州市拱墅区武林壹号的一处房产张贴腾退公告,李某、陈某再次以老套路拖延执行,西湖法院决定对以上房屋进行腾退。

  今天早上8点30分不到,西湖法院的执法人员已抵达武林壹号,即将对“老赖”李某的房产进行腾退。 

  执法人员介绍说,此前已发过限制消费令、执行通知书等,对两被告也进行了高消费限制,但两人一直拒不配合执行,认为违约合同责任不该由自己来承担。11月29日,法院来张贴过公告,要求腾空房屋,但一直到昨天下午,被告都没有履行。

  “老赖”李某的房产位于武林壹号这幢楼内。

  执法人员带着锁匠,进入了小区。在李某家门口敲门,无人回应,被执行人不在家中。

  被执行人家门口张贴着对联,门口还摆着一辆玩具车。

  执法人员进入屋内发现,整个家只剩下一些家具物品,大部分东西都已经搬空!

  屋内美式装修十分豪华。

  执法人员在一房间内,发现不少乐高玩具。

  屋里共有五个房间,四个卧房,一间书房。卧室都配有独立卫生间。独立衣帽间两个,面还剩余不少衣物。

  冰箱内只剩几瓶辣椒酱等。

  这里是一户两梯的设置,有两部电梯同时运行,上来后是一块独立空间,保姆房有单独的通道。(图为保姆房)

  法院对该房屋的门锁进行了更换。同时和被执行人打电话,通知其过来清点剩余物品。

  由于今天房屋内东西还剩余太多,法院决定暂不腾退,但会对房屋进行查封。

  西湖法院在主入户门处贴上封条,进行查封。今天的执行到此结束。

  随后,被执行人李某现身一楼大厅。

  李某自称以前是在法院工作的,后来下海经商,做房地产生意。他说自己不是不履行,只是手头暂时不宽裕,等过段时间有钱了就会把这笔执行款履行掉,“做生意99%的人都欠钱,这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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